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订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方案如下:
一、调剂基本要求
1.基本条件: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2025年调剂基本要求。调剂考生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同时达到我院调剂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2.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
地质学((070900))调入专业代码和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0705 | 地理学 |
0708 | 地球物理学 |
0709 | 地质学 |
水文地质学(0709Z4)调入专业代码和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0705 | 地理学 |
0708 | 地球物理学 |
0709 | 地质学 |
0815 | 水利工程 |
土木工程(081400)调入专业代码和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0814 | 土木工程 |
0815 | 水利工程 |
0818 |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
0837 | 安全科学与工程 |
0801 | 力学 |
资源与环境(085700)调入专业代码和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0857 | 资源与环境 |
0859 | 土木水利 |
0818 |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
0814 | 土木工程 |
081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0851 | 建筑 |
0855 | 机械 |
0854 | 电子信息 |
0816 | 测绘科学与技术 |
地质工程(081803)调入专业代码和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0818 |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
0814 | 土木工程 |
0802 | 机械工程 |
1404 | 遥感科学与技术 |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专业 | 初试统考科目要求(科目四不限) |
地质学 |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 科目三不限 |
水文地质学 |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 301数学(一)或302数学(二)或303数学(三) |
土木工程 |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 301数学(一)或302数学(二)或303数学(三) |
资源与环境 |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或204英语(二)、 301数学(一)或302数学(二)或303数学(三) |
地质工程 |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 301数学(一)或302数学(二)或303数学(三) |
4.按调剂考生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5.申请调剂的考生必须为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调剂。
6.不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剂。
二、接收调剂的专业复试线及指标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 | 复试分数线 | 普通计划 调剂指标 |
(070900)地质学 | 34/51/274 | 4 |
(0709Z4)水文地质学 | 34/51/274 | 2 |
(081400)土木工程 | 34/51/260 | 3 |
(085700)资源与环境 | 34/51/260 | 9 |
(081803)地质工程 | 33/50/251 | 5 |
三、调剂复试程序
1.我院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发布调剂意向余额信息。请符合我院调剂报考条件的考生通过该系统填报我院调剂意向信息。
2.4月8日,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开通。我院将发布调剂余额信息,持续12个小时。请考生在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正式调剂志愿信息,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
3.考生必须在4小时内接收我院的复试通知。请考生保持关注并及时接收复试通知。
4.接收复试通知的考生按我院要求参加复试。
5.复试通过后考生必须在4小时内接收我院的待录取通知。请考生保持关注并及时接收待录取通知。
6.最终调剂录取结果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为准,同时请关注我院网站相关通知。
四、调剂复试安排
(一)调剂复试形式
2025年我院调剂复试形式为线下现场复试。
(二)资格审查
复试前,我院严格审查考生复试资格。考生须按要求提交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予复试。资格审查材料①②③④⑤审查原件,并上交复印件;⑥⑦⑧交原件。
1.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②毕业证书(非应届生);
③学历或学籍证明材料:非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初试准考证;
⑤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毕业论文或开题报告、科研成果;
⑥本人手写签名的《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诚信应考及保密承诺书》(见附件1);
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见附件2),由考生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填写并签字盖章。
⑧纸质个人简历(A4一页)6份(见附件3)
2. 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审查时间:4月10日下午14:00-18:00
审查地点: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南望山校区东区国家野外站209办公室
(三)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外语水平、培养潜质、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内容。我院将通过考生递交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强化对考生思想品德、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情况的全面考查,请考生认真准备相关材料。
1. 专业课笔试。笔试考试时长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 | 笔试科目 | 笔试地点 | 笔试时间 |
(070900)地质学 | BA4|矿物岩石学 | 南望山校区东教楼A405 | 4月11日 上午8:00-10:00 |
(0709Z4)水文地质学 | BE1|地下水动力学 |
(081400)土木工程 | BC2|工程地质学 |
(085700)资源与环境 | BC3|土力学 |
(081803)地质工程 | BC3|土力学 |
2. 综合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综合能力、创新潜质和能力、外语能力水平、综合素质评价、心理健康状况等。综合面试包括考生自述、考生随机抽题、面试小组提问交流、专家评分等环节,考核时长一般不少于20分钟。
3. 复试评分细则。
笔试评分细则:
①解题观点正确、概念准确、结合实际;
②观点突出、论述充分、逻辑严密;
③文笔流畅、表述清楚。
面试评分细则:
考察能力 | 英语听说能力 | 专业基本理论与方法 | 科研创新潜力 及实践能力 | 综合素质 |
分值 | 20 | 40 | 20 | 20 |
考察依据 | 翻译准确、发音清楚、具有一定的语言组织能力、逻辑性。 | 观点正确、概念准确、论述充分、结合实际。 | 参考考生提供材料清单,结合专业相关的论文/作品、大赛获奖、专业相关的专利,对考生科研能力进行考察。 | 仪态端庄、表现自然;回答问题准确,思路清晰;综合素质良好。 |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4月11日下午13:30-18:30
面试地点:国家野外站313(第一考场)、401(第二考场)、201(第三考场),一楼门厅为候考区域。
(五)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为百分制,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复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考核成绩×60%,复试总分满分为100分(百分制),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六)复试费用
根据物价文件,复试费用为100元/人。缴费平台网址:http://pay.cug.edu.cn/xysf/(4月9日,考生登录缴费系统缴费。账号为身份证号,密码为CUG@身份证后六位,最后一位X为大写。本校生也必须使用身份证号登录)。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的考生,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七)复试体检
复试期间不组织开展体检,待考生拟录取后在规定时间参加我校新生入学体检。对于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 未尽要求参照我院一志愿复试相关规定执行。
五、录取规则
1.总成绩计算。总成绩=考生初试总分÷初试总分满分×100×50%+复试成绩(百分制)×50%。总成绩采用百分制,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2.录取规则
①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排名相同的,以初试的总成绩排序;初试总成绩相同的,以业务课1成绩排序。
②拟录取考生必须在4月30日前办理完成拟录取手续(完成政审、转人事档案或者提交定向委培合同)。若因逾期未办理拟录取手续而造成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所有拟录取名单须报送教育部审核通过,方为正式录取名单。
③拟录取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我院将按照下达招生计划情况向研究生院报送拟录取名单。
3.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②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环节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③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
④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⑤未按时提交毕业证书等需提供的材料。
⑥提供虚假信息。
4.录取类别
非定向: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须在规定时间内转至学校。毕业时,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5.学习方式
全日制: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
6.学费及奖助学金
学费请查阅《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标准,奖助学金根据学校奖助相关政策执行。
六、其他
1.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湖北巴东地质灾害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
联系人:马老师
邮政编码:430074
电话: 027-67884006
Email: 48987752 @qq.com
2.申诉渠道
研究生院:027-67885153;校监察处:027-67884345。
举报邮箱:yzb@cug.edu.cn。
湖北巴东地质灾害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