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三峡中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方案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特别优秀的全日制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和奖励。为做好该奖项评审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精神,按照《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地大校办〔2012〕65号)、《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中地大研发〔2018〕54号)要求,特制定《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三峡中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方案(2020年修订版)》。
一、奖励标准与指标分配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3万元/生,硕士研究生2万元/生,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将在评定当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财教便函〔2020〕303号),本年度三峡中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名额为1名。若有其他符合基本参评条件的学生,本中心可推荐直接参加全校公共名额评选。
二、奖学金参评资格与申请条件
(一)参评资格
1、我校具有中国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当年毕业的研究生(2020年12月31日前答辩)不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
2、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硕博连读博士一年级申请可使用上一学年成果申报,成果不能重复使用。直博生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3、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级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期间内原则上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4、按学校规定时间报到、注册、缴纳学费住宿费(或办理助学贷款,补齐差额)。
5、符合《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见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uate.cug.edu.cn/info/1072/1122.htm)规定的评选条件。
(二)研究生申请国家奖学金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2、课程考试不及格的;
3、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4、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5、科研工作和实践中,造成重大不良事件及损失者;
6、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者;
7、提前攻博、硕博连读、直博研究生申请转回硕士研究生者;
8、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9、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足额缴纳研究生学费、住宿费者;
10、受记过及记过以上处分者,在校期间不得参加评审。
(四)学术基本条件
1、勤奋学习,努力掌握专业知识,积极进行科学研究,成绩优良:
硕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在学校期刊分类中公开发表T5(以CSCD收录为准)及以上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T4及以上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学校认定的国家级研究生创新实践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在研究生创新实践竞赛中获得赛区(不含本校)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或作为前三名发明人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项。
参评研究生学术成果第一署名单位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均要求见刊(不含增刊);发明专利需取得专利最终证书;竞赛获奖须有证书。
2、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以上,或持有效外语成绩(TOEFL80分以上,或GRE310分以上,或IELTS6.0分以上);
3、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成果不可重复申报;
4、《Electronic Journal of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EJGE)期刊不予加分;在汤森路透官方网站公布的被警示SCI期刊目录中发表文章不予加分,详细参见《关于在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中不认可部分期刊论文的通知》http://graduate.cug.edu.cn/info/1144/4371.htm。
(五)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统一纳入研究生奖励系统中,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与学校研究生专项奖学金不冲突。
三、评审组织与评审程序
(一)评审组织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组成
三峡中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组 长:周汉文
副组长:苏爱军 滕伟福
成 员:龚松林 熊承仁 刘清秉 刘军旗
秘 书:熊一璇
(二)评审程序
1、9月29日前,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按通知要求自愿申报并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等申请材料,参评成果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取得的成果,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学位-论文成果管理”菜单完整录入,曾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成果不得重复使用。参评论文成果应为学校认定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分区以《关于印发科技类和人文社科类期刊论文分类办法的通知》(地大校办发〔2018〕49号)为准,在研究生院公布的《关于在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中不认可部分期刊论文的通知》(http://graduate.cug.edu.cn/info/1214/5721.htm)上发表的论文不予认可。研究生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承诺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个人成果登记表》、《三峡中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成果量化表》,并提交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过时不予受理;
2、三峡中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秘书组成员依据评审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依据量化标准打分进行排序,按学校下达指标的120%确定答辩名单;
3、评审答辩:参评研究生采用答辩方式(5分钟陈述,3分钟答问);
4、评审委员会投票产生学院初选名单,监审委员会全程监督,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院;
5、异议处理:若研究生有任何异议,均可向学院评审和监审委员会书面、实名申诉。
四、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的学习和成果量化标准
硕士研究生评定时综合考虑学业成绩和学术成果。学业成绩总分为40分,学术科研成果类不设上限,可以累加。
(一)学业成绩算法
鉴于研究生学业课程设置的特殊性,同时也为了尽量体现所修课程的难易程度,将课程分为统考课程(非安全专业为VC++、弹塑性力学、数值分析及数理方程等四门课程; 安全专业为VC++、数理统计、多元统计分析、随机过程等四门课程)和非统考课程(除统考课程以外的课程)并在计算中各赋予权重系数0.2(权重说明:研究生应修学分规定为25个,其中统考课程为9个,其原始比重为9/25=0.36;非统考成绩为16个学分,其原始比重为16/25=0.64。统一调整权重为0.2)。根据调整后的权重,研究生课程成绩按下式进行计算分值:
特殊情况说明:
1、成绩计算不分学位课和选修课,统一按上式计算;
2、英语免修的同学及硕士专业英语,算成绩时不进行考虑,相应总学分中减去该课程学分。
(二)学术科研成果评定
五、其他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程序、发放、管理和监督按《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实施,如有调整以当年评选通知为准。
本办法自2018年9月执行,有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三峡中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三峡中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