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育部长江三峡库区地质灾害研究中心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和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复试形式
采取线下现场复试的方式。
二、招生计划
复试分数线及相关说明详见《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1年各招生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网址为http://zhinengdayi.com/page/detail/PVKZRL/697/44018),请及时登录我校2021年统考硕士研究生招生系统,确认复试信息并下载复试通知书(http://epo.cug.edu.cn/open/recruittkss/signin.aspx)
三、复试安排
(一)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本科生入学前不能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学历有疑问的考生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
(3)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毕业论文或开题报告、科研成果、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4)准考证;
(5)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所有资格审查材料必须为原件,并上交复印件。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予复试。
2.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根据物价文件,复试费用为100元/人。
缴费平台网址:http://pay.cug.edu.cn/xysf/(账号为身份证号,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
审查时间:2021年3月25日下午14:00——17:00;3月26日上午8:00。
审查地点:教育部长江三峡库区地质灾害研究中心办公楼209
(二)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外语水平、培养潜质、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内容。
1.专业课笔试
2.综合面试(自我介绍中英文自选、英文问答、抽题问答、专家提问)
(三)复试时间地点
(四)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精确至小数点后一位。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2
2.复试成绩于复试结束后2天内公示,按总成绩从高到底排序。
四、录取规则
(一)成绩计算
总成绩=考生初试总分÷所有初试科目满分之和×100×60%+复试成绩×40%,总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精确至小数点后一位。
(二)录取规则
1.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排名相同的,以初试的总成绩排序;初试的总成绩相同的,以统考单科成绩排序。
2.拟录取考生必须在5月30日前办理完成拟录取手续(完成政审、转人事档案或者提交定向委培合同)。若因逾期未办理拟录取手续而造成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所有拟录取名单须报送教育部审核通过,方为正式录取名单。
3.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②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面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③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
④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
⑤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⑥未按时提交毕业证书等需提供的材料。
⑦提供虚假信息。
(三)录取类别
非定向: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须在规定时间内转至学校。毕业时,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定向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合同。毕业时,按定向合同就业。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中无定向单位(定向到地区)的定向考生,可转人事档案。
(四)学习方式
全日制: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
非全日制: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标准的毕业生,将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毕业证上注明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
(五)学费及奖助学金
学费请查阅《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相关标准。新生的学业奖学金评定在复试中进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根据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的相关规定执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不享受相关奖助政策。
五、其他
1.请各位考生按照属地及学校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个人卫生与身体健康
2.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育部长江三峡库区地质灾害研究中心
(邮政编码:430074)
电话:027-67884006 Email:562905439@qq.com
3.申诉渠道
研究生院:027-67885153;yzb@cug.edu.cn。
监察处: 027-67884345;jwbgs@cug.edu.cn。
教育部长江三峡库区地质灾害研究中心
2021年3月24日